香港公司公證用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員法院辦理訴訟之用
*****香港有限公司在1989年3月29號成立的,編號為781652*,該公司在2001年4月份已經予以解散,現(xiàn)在因為該公司欠了另外一家公司董事王先生一筆款項,遲遲推脫,不付給王先生,現(xiàn)在王先生要起訴這家香港公司,該公司在2001年已經解散了,所以王先生要起訴該公司里面的股東和董事,全部起訴。
對于此次公證,王先生需要起訴該公司的董事和股東:
首先:需要調取該最近的所有相關檔:
公司的注冊證書,商業(yè)登記證,最近一年的周年申報表,以及網上查冊登記記錄,還也需要添加解散相關檔一起。
其次:檔調取出來交給律師去做這個公證,因為該公司已經解散,所以此次公證只能辦理公司資料的狀況聲明書。
辦理此公證,無需王先生去香港面簽,時間為5-7個工作日。